身障便便貼:北市無障礙小黃營運獎勵&無障礙運輸將
北市無障礙小黃營運獎勵
最高1萬
2015-11-04 自由時報〔記者郭逸/台北報導〕
1到10月考核 明年發配上路
配合交通部力推無障礙計程車,台北市交通局祭出「營運獎勵金制度」,檢視無障礙計程車駕駛一至十月營運狀況,若未違反交通規則、未遭乘客申訴,並載運身心障礙者達十五趟次,每月發給一千元,最高可獲一萬元,交通部已核發一百四十萬元補助,新制明年一月上路。
台北市目前掛牌的無障礙計程車共一百一十八輛,全台最多。交通局公共運輸處科長陳俊宏說,交通部雖提供四十萬元購車補助,但適合改造為無障礙計程車的大型車輛市價約一百四十萬元,成本多一倍,因此許多車隊、駕駛不願投入。
交通部力推無障礙計程車,立法院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進口載運輪椅族車輛,五年內免徵廿五%貨物稅,減少駕駛負擔。公運處也宣布,明年一月起發配營運獎勵金,駕駛只要符合條件,就能申請,除了鼓勵運將,同時盼能提升服務效率與品質。
台灣大車隊公關經理黃韋寰說,獎勵金應可帶動購置、改裝無障礙計程車的風氣,身障者沒搭到復康巴士,就可搭小黃,服務無縫接軌。開計程車十多年的呂姓運將說,政府若提供足夠補助,他願意投入無障礙計程車市場。
行無礙
無障礙運輸將列為必載違者最高罰5萬
2015年11月04日11:05 蘋果日報(唐鎮宇/台北報導)
立院衛環委員會繼續審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未來運輸營運者應於服務路線規劃無障礙運輸服務, 若不符合規定,交通主管機關應要求業者提出改善計畫或替代方案;若未依計畫改善或提計畫者,可處1到5萬元罰鍰至改善為止。
原《身權法》規定交通主管機關應邀運輸業者規劃無障礙服務,新修正條文則改為全部都應提供,若有執行困難再提改善計畫,並限期改善。若業者確實無法提供,交通主管機關應邀集身障團體、運輸業者及社政主管機關討論,同意後才可免除這項規定。
另外,原《身權法》規定各縣市政府應設置與手語翻譯服務,但考量全國聽障者以口語溝通佔多數,對手語理解程度不高,此次修法也新增要提供同步聽打服務,供聽障者選擇。但考量人力培訓問題,這部分也明訂將在三讀通過公布後2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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