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8日 星期六

【交通】警員執法卻不知法 害身障者收烏龍罰單


2016052800:07 蘋果日報(投訴組盧廷羲/新北報導)

身心障礙者新北李先生投訴,他駕駛的汽車有依規定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車牌,4月他把車輛停放在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276號旁的路邊身障停車格,竟遭警員開立逕行舉發單,直呼莫名其妙。

李先生說,當時立刻向承辦單位海山分局反映,對方雖聲稱會撤銷,豈料5月仍收到該筆罰單,違規事實記載「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他不滿依規定停車,竟受罰,害他須額外花時間申訴,「真是擾民!」

新北市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長徐綺櫻表示,身障者可向監理機關申請「身障專用車牌」,或到社會局申辦「身障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只要出示上述其中一項證明資料,即可使用專用停車位。

台北區監理站車輛管理課指出,經查詢,證實李先生的車牌是身心障礙者專用。

對此,海山分局埔墘派出所副所長林健忠坦言疏失,是警員一時粗心,沒看清楚車牌上的身障專用標誌,不慎錯開罰單,造成李先生困擾,感到抱歉,會主動替撤銷,承辦警員則處申誡一次。

警察大學交通學系副教授陳高村批評,警員執法,卻不熟悉相關規定,開出錯誤罰單,相當擾民,須徹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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