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1日 星期三

身障便利貼:不得拒絕導盲犬&協助遲緩兒早療

不得拒絕導盲犬、導盲幼犬進入 違者罰鍰

2013/09/11 19:06中國廣播公司 林憲源報導

高雄日前發生訓練人員帶著訓練中的導盲幼犬到餐廳用餐,遭到店家拒絕。高雄市社會局表示:許多店家對於法律規定不甚清楚,法律除了規定陪同視障人士的導盲犬可以自由進出營業場所外,也規定店家不可以拒絕訓練中的導盲幼犬進入。社會局要求被投訴的店家在十五天內改善,屆期不改善將會處以罰鍰處分。

許多店家都知道不可以拒絕陪同視障人士的導盲犬進入,但對於規定是否也包括訓練中的導盲幼犬就不太清楚,日前發生在高雄的爭執,就是店家拒絕讓訓練人員帶著訓練中的導盲幼犬入內。高雄市社會局說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規定:「視覺功能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帶同導盲幼犬,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前項......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其自由出入或附加其他出入條件。」,而導盲犬寄養家庭係屬法令規定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之一。

為免橫生爭議,社會局提供店家辨識方法,導盲犬會著「導盲鞍」,而訓練中的導盲幼犬會著「導盲鞍」或「紅色訓練背心」,而且隨行人員及犬隻會攜帶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發的證明文件。店家如果有疑慮可以從此判斷。

社會局呼籲商家加入「導盲犬無障礙」行列,而如果店家違反規定不讓「導盲犬」或「導盲幼犬」進入,要求期限內又不改善,可處罰鍰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協助遲緩兒早療 民團深入馬祖

2013911 18:25 中央社

馬祖為提供偏鄉地區的發展遲緩兒童更多醫療與協助,與伊甸基金會在內的民間團體合作,今天為超過3006歲以下的幼兒做發展篩檢,建置早療服務系統。

伊甸基金會專業督導團處長吳淑芬指出,06歲是兒童成長的黃金時期,需要家長特別注意孩子的發展進度,但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研究,全球約有6%8%的兒童有「發展遲緩」的現象,需要即時接受早期療育,以趕上成長進度。

吳淑芬說,由於連江縣位處離島,早療資源相對缺乏,她們決定深入北竿、西莒、東引等偏遠地區,為300多名6歲以下幼兒做篩檢,後續則與在連江縣政府等其他單位合作,逐步建置全縣早療服務系統。


連江縣政府秘書長劉羽茵表示,縣內目前已通報的(疑似)發展遲緩兒童為48人,縣內提供這些孩子後續的療育與家庭親職服務的資源有限,期待專業的力量能讓縣內民眾共同關注孩子的成長,不要認為孩子成長進度落後只是「大雞晚啼」,應要「及早發現、及早療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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