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6日 星期六

守護顏損燒傷者 陽光基金會助傷友重見光明

聯合報╱記者楊欣潔/專訪】2013.10.25 03:32 am

30多年前顏面損傷、燒燙傷的朋友多躲在社會幽暗角落,基金會成立目的就是為幫助傷友走出來重見光明。」陽光基金會執行長舒靜嫻談起基金會創立初衷,其實是從一本《怕見陽光的人》開始,書中娓娓道盡顏面損傷者在社會上求生的困難,在當時引發社會關注。

陽光正式成立於民國70年,由10個社會服務團體發起,主要服務對象為燒燙傷及顏面損傷民眾,提供傷友在醫療急性期後的全方位協助,包含經濟補助、生理復健、心理輔導、就學就業輔導及社教宣導等服務。

基金會創立初始僅56名工作人員,經過30幾年耕耘,現在包含庇護工場員工共260多人,服務個案也從每年1百名增加到2千多位。基金會一開始是主動出擊尋找傷友,現在則是傷友主動尋求陽光協助。

經濟支援 醫療延伸社區

「陽光算是第一個將醫療延伸進入社區的團體。」舒靜嫻回憶陽光最早由社工主動進到社區發掘燒燙傷民眾,提供傷友們協助與支持,並延續出院後續醫療,幫助術後恢復狀況。彼時台灣尚未有健保制度,不少傷友受限經濟家庭等因素無法完成整個療程,陽光提供傷友經濟上的協助,讓他們完成療程,並有便宜的壓力衣可用。

但即使完成治療,當時多數傷友並不了解術後復健的重要,陽光在民國81年成立重建中心,提供傷友復健器材,訓練社工到社區中,教導傷友在家自行復健。

7080年代台灣社會民風保守,部分傷友經歷燒燙傷苦痛,無法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為幫助傷友自力更生、重返社會,當年恰巧接受陽光服務的傷友有人從事路邊洗車,陽光借助他們經驗,民國81年向台北市政府租借公有地,成立陽光洗車中心,提供燒燙傷、顏面損傷及其他身心障礙朋友工作機會。

顏面腫瘤 擴大服務患者

燒燙傷友的優質服務逐漸建立口碑,陽光進一步將服務擴展到口腔病變、顏面腫瘤防治,這項計畫卻讓基金會面臨極大挑戰。

顏面惡性腫瘤也屬顏面損傷,民國94年陽光規畫將服務對象擴大至口腔癌、頭頸癌患者等,但癌症病患和燒燙傷民眾的需求不同,對基金會是全新領域。

陽光收集資料後發現,口腔癌患者多集中在營造業、運輸業等工作環境較差的行業,因工時長且需耗費大量體力,他們常咀嚼檳榔提神;或因職業社交文化緣故,導致嚼檳成癮,多數人卻不知檳榔子為致癌物,造成罹患口腔癌人數逐年飆升,陽光本著對人的關懷,決定提供協助。

歷經兩年籌備與治療師訓練,陽光於民國96年開始提供顏面腫瘤患者服務。舒靜嫻表示,一開始接觸顏面腫瘤個案,有人以為接到詐騙集團電話,但接觸基金會後,才慶幸自己遇到天使。

「陽光最終目標在幫助顏面損傷、燒燙傷朋友能自在地活在社會中。」舒靜嫻說,這對一般民眾是很容易的事,但對於曾受過傷的人,要他們再次進入社會接受旁人異樣眼光,背後需要很大的努力與支持。


讓傷友融入社會,在人群中自在生活,獲得應有的尊嚴與人權,陽光基金會的信念永遠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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