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影片自動上傳 無犯意不起訴
基隆市王姓男子涉嫌在電腦網路上散布少女猥褻影片,被警方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他是安裝了主動擷取電腦檔案上傳網路分享的軟體,才會自動上傳,由於並無犯意,偵結不起訴。
新北市警局中和第二分局警員訊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偵辦。
王姓男子承認有從網路下載少女猥褻影片,但否認上傳,辯稱不知電腦軟體會自動分享,再把下載的影片內容上傳到網路上。
檢察官調查,少女猥褻影片資料是從多台電腦共同上傳,王姓男子的電腦上傳內容僅占極低比例,難以認定他有散布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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