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用身障者 未足額單位微減
中央社-2014年02月20日 下午19:19 記者魏紜鈴 台北20日電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公告全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單位,不足額企業家數及人數微幅下滑。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進用具有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
此外,進用身心障礙人數未達進用標準的機關,應定期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的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繳納差額補助費。
勞動力發展署指出,截至102年11月止,依規定應進用身心障礙者的全國公、私立義務單位總數有1萬6083家,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者5萬2523人,實際進用7萬1906人,超額進用比例達36.9%。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全國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最新未足額名單,私立單位未足額進用1495家中,81%不足額進用1人。公立單位未足額進用39家中,90%不足額進用1人。
再從縣市分布情形排序來看,依序是台北市699家、新北市199家、桃園縣154家、台中市114家、新竹市102家。勞動力發展署說明,台北市較前一月份減少7家、新北市無增減、桃園縣減少4家、台中市無增減、新竹市減少2家,5個縣市與上個月相比,不足額人數大部分已減少,均有進步。
勞動部也表示,各義務單位進用身心障礙者如果有困難,可洽各縣市政府或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相關求職徵才訊息也可進入「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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