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收身障服務費? 社福單位:疏忽將退
【聯合報╱記者李青霖/新竹報導】2014.06.13 03:53 am
「身障者的錢也敢『A』」?新竹市身障者與老人申請居家服務時,遇國定假日或例假超時服務經費,由市府補助,但有身障者發現,四月份帳單被超收費用。市議員林智堅要求市府徹查。
接受市府委託的社福單位表示,是員工的一時疏失,會加以宣導並退費。
市府社會處副處長徐俊榮說,已請承辦員調查,除了解還有多少身障者被超收服務費外,並嚴格要求受託社福單位,落實市府福利政策,執行成果,將作為來年招標審核標準。
陳情的身障者說,如果沒有仔細看,這筆錢一定會被汙掉。林智堅指出,去年底,社會處針對身障人士與老人申請居家服務費,已敲定在補助時數範圍內,即使遇上國定假日或例假超時服務費也都由市府補助,不須再轉嫁到身障人士身上。
他說,陳情人屬極重度失能者,每月最高由政府補助全額32小時,第33時到72小時,由政府與使用者各半,但四月間遇上清明節,理應市府支付,但承辦社服中心還是向當事人收超時費用,還好有仔細比對,才發現有異。
林智堅除希望社會處全面清查,是否有其他受害者?另對攸關身障者相關補助收費標準與辦法,也應公告在社會處官方網站,方便民眾隨時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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