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7日 星期二

黑暗中奮鬥 盲胞「按」出活路



中國時報 2015-03-17 05:53

2008年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649號解釋令,正式宣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的規定,侵害人民工作權及平等權屬違憲,3年後經修法讓明眼人也可從事按摩業,但因配套措施未妥善規畫,不少明眼人按摩店以合法掩護非法,暗藏春色,令已趨弱勢的視障者按摩工作更形雪上加霜。

愛盲基金會坦言,大法官會議作成解釋案後,對許多視障者賴以維生的按摩業,造成莫大衝擊,基金會所屬保健按摩會館生意一落千丈,部分分店被迫歇業。

為走出困境,愛盲基金會近年來力求突破及樹立品牌,從教育訓練做起,禮聘名師教授盲胞中醫經絡、穴道按摩,以有別坊間興起的泰式按摩,為視障者營造競爭力以爭取更多的工作機會。

31歲的葉瀚元,原本從事「自然解說員」工作,並有街頭藝人證照,2年前因青光眼視神經病變,視力急速減弱,雙眼重度近視,在人生的精華歲月中,成為視障族群的一員,但不向命運妥協的他,尋求愛盲基金會的協助,開始學習按摩,追求自給自足的生活。

葉瀚元說,盲胞按摩工作與明眼人有很大的不同,他看不見顧客的外形,只能透過手的觸感,摸出客戶的按摩需求,從穴位經脈中,展現自己的專業,以獲取對方的信賴,爭取客戶的認同,讓自己從飽和的按摩市場中,按出一條活路。

談起就業市場的衝擊,葉瀚元感慨表示,按摩是許多視障者賴以維生的技能,如果無法適時調整自己心態,建立專業領域,極容易被淘汰。

「當自己無法改變環境時,就要學習在黑暗中奮鬥。」葉瀚元說,當上帝關起一扇門後,必定賦與視障同胞更靈敏的觸覺感官,讓他們可以比正常人更具獨特性,以因應各種的挑戰。

身障關鍵字[老翁家中有鬼]標籤 黑暗 奮鬥 司法院 愛盲基金會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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