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1日 星期三

身心障礙者找不到工作 「內容不合適」為主因

2015-01-21 15:48:19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 台北訊

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一向為勞動力發展署關切的重要議題,為鼓勵身心障礙者融入社會,在經濟面有自主自立能力,勞動力發展署積極推動各項身心障礙者就業措施,排除就業障礙,協助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103年共協助21,253人就業,依勞動部1036月「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調查」統計,身心障礙者勞動力參與率為19.7%,較1008月內政部調查結果增加0.6%;失業率為11%,降低1.4 %,身心障礙受僱者月平均薪資增加828元。

依內政部1008月「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各項需求評估調查報告」,想接受僱用的身心障礙失業者,無法找到工作的主要原因為「工作內容不合適」占22.47%、其次為「工作技能不足」占13.37%、「年齡限制」占8.16%居第三。失業者中有89需要政府提供就業服務,希望提供之服務措施以「提供就業媒合」占44.75%最高,其次為「獎勵或補助雇主僱用身心障礙者」占34.99%,「提供支持性就業服務員的協助」占17.25%居第三。

依前開統計,部分身心障礙者因工作能力與障礙限制,或因欠缺就業媒合及專人協助,致無法順利就業。為提供失業或有就業意願的身障者就業服務,勞動力發展署就業中心全面推動一案到底就業服務模式,以「單一窗口」、「固定專人」、「一案到底」客製化理念,由就業中心指派專責人員全程協助身障者,瞭解身障者尋職需求,及提供諮詢服務,以貼近身障者需求及感受,進行就業媒合服務,並運用僱用獎助措施鼓勵雇主進用身心障礙者。

惟仍有部分身障者,雖有就業意願,但因工作能力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就業,需較深度的支持與服務,勞動力發展署推動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補助地方政府進用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透過晤談了解身心障礙者的就業需求、評估身心障礙者的能力後,再擬定職業重建服務計畫,提供支持性就業、庇護性就業、創業輔導、職業訓練等職業重建服務。

相關措施經勞動力發展署多年努力及大力推廣,雖已小有進展,但為落實保障身障者的就業權益,及協助其自立發展與融入社會,勞動力發展署表示未來將持續努力,鼓勵雇主進用身心障礙者,建置友善身心障礙者的職場環境,讓身心障礙者在職場中盡情展現自我,發揮長才。

身障關鍵字標籤 工作 就業 推廣 內容 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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