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劉昆昌毆斗案‧黃世豪獲釋
2015-07-02 12:42 星洲日報‧東海岸
文冬吉打里村委黃世豪與村民劉昆昌互相毆打案件,文冬推事庭今日宣判黃世豪獲得釋放。
黃世豪的代表律師李素樺表示,這宗互毆案經過5次上庭過堂,其當事人今日被釋放和拿回3千令吉保釋金。至於另一方被告繼續面對提控。
李素樺上庭後,聯同黃世豪和其姑姑黃群娣召開新聞發佈時,如是表示。
她說,此案件發生在今年1月11日,時間是上午10時30分至11時之間,位於黃世豪的吉打里新村住家。
她表示,根據案情,當時黃世豪(37歲)和劉昆昌(55歲)互相毆打,觸犯了刑事法典160條文(當場滋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監禁6個月,或罰款1千令吉,又或兩者兼施。
辯護律師:黃是受害者
她說,做為黃世豪的辯護律師,她依據所收集的証據向州總檢察署書面陳詞,証明黃世豪是受害者,不可能成為被告。
“兩人互相毆斗後,黃世豪當天被送往文冬醫院治療,再轉送到立卑醫院,因為他的右手尾指折斷,醫生也証實了他的尾指永久缺陷,不能再彎曲。”
她表示,總檢察署接獲他們的陳情,也作出了進一步指示。
文冬推事凱魯丁今日宣判釋放黃世豪。至於第二被告劉昆昌則繼續面對提控,其代表律師是婉巴迪雅,主控官是達央。
另一方面,黃群娣表示,上述事件發生後,劉昆昌召開新聞發佈會聲稱被其侄兒黃世豪毆傷,引起坊間的議論紛紛,村民們也不斷指責黃世豪做為一位年輕人竟然毆打殘障人士,令他們生活倍受困擾。
她說,如今黃世豪獲得釋放,令她感到非常欣慰,也還他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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