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身障停車證被註銷 欠費單一次收到500張
【聯合報╱記者高宛瑜/新店報導】2013.11.15 04:16 am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林先生去年將戶籍遷出新北市,一個月後遷回,但林先生不知道身障停車證被註銷,台北市政府清查後,一口氣寄出500張欠費單,共需繳近20萬元,林先生說,「收到這疊欠費單差點心臟病發!」
70歲的林先生因心臟曾開刀,3年前申請身心障礙資格核准。他在去年四月底,因土地分割問題,將戶籍短暫遷到宜蘭縣,六月中遷回新北市。
依台北市停車規定,有身心障礙停車識別證,可免費停車四小時。林先生在今年七月,收到監理站的欠費通知,才知道手冊連同識別證,都被註銷,才趕緊又補申請。
林先生前天上午在家,接到大樓管理員通知,「你有500張停車繳費單!」管理員光是一張張蓋簽收,就蓋到手軟。除了停車欠費,還有冒用身心障礙識別證的違規費,一張300元,林先生總共要繳近20萬元。
「註銷(識別證)應該要通知我啊!」林先生說,「遷戶口不是罪」,他不知道相關規定,但有欠費應早點寄給他,而不是一次「轟炸」,他向新北市議員金中玉陳情,希望市府協助。
台北市府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處說,清查身心障礙停車識別證時,發現林先生的證被註銷,才追繳欠費。
新北市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長謝鑫敏說,當初核發身心障礙公文時,就載明申請人遷出或死亡,應繳回識別證,否則逕行註銷。
謝鑫敏說,目前林先生已補辦身心障礙手冊和停車識別證,也都核定通過,社會局認定他仍具有身心障礙身分,已與台北市停管處協調,請他們重核算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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