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再喊話:大學快分清楚兼任助理屬性
2015-09-15 17:02 自由時報〔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
大專陸續開學,勞動部提醒各校,儘速分清楚兼任助理是「學習」型或「勞動」型,建議各校邀集學生、專家自設認定平台,凝聚共識,若認定不了,可提案給勞動部、教育部的跨部會平台進一步討論。
勞動部已於網站首頁設置「兼任助理權益專區」,關於兼任助理之相關重大訊息,包括勞動契約參考範本及問答集等,各學校皆可直接於專區中下載瀏覽。
勞動部強調,針對各學校反映,萬一確定為「勞動型兼任助理」怕會多出若干負擔,也一一解釋:
◎全民健康保險費用:學生兼任助理每週工作12小時以下、且不需每天到工,「應」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此外,短期工作未逾3個月,「得」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學校不需負責加保。
◎勞工保險費用:
(1)科技部計畫之兼任研究助理,學校可於申請計畫時,提出勞健保等經費需求,修正前已核定之104學年研究計畫申請追加勞健保差額。政府各機關委託研討活動或研究計畫,可編列僱用學生相關勞健保及勞退費用。
(2)校內短期、一次性工作僱用學生,學校得按工作日數投保勞保,並依實際加保天數計算保費,無須負擔全月勞保費用。
(3)勞保局提供保險簡便申報方式,可電02-23961266轉分機4001。
◎身心障礙者進用比率,勞動部擬令釋兼任助理參加勞保、月薪未達基本工資數二分之一,不計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員工總人數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但學校應先徵詢校內身心障礙學生從事兼任助理的意願,並優先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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