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0日 星期二

【勞保 】勞動部恢復兼任助理身障採計 大學抗議

1050510 中央社 記者許秩維 台北10日電

勞動部今天公告廢止大學兼任助理身障進用函釋。台大、成大等校都難以接受,將向勞動部提出抗議,並質疑勞動部朝令夕改,資訊不正確導致作出錯誤決策。

大學兼任助理問題爭議許久,勞動部去年發布函釋,讓月薪未達基本工資一半的「學生勞工」,可排除在身障員工進用總數和應進用人數外。

但勞動部今天公告廢止該函釋,即起生效,各校勞雇型兼任助理全都恢復進用採計。勞動部表示,當時發布函釋有但書,各校須逐月優先徵詢校內身障學生是否有意願擔任兼任助理和工讀生且優先進用,但多數學校均未依規定函報。

台灣大學主任秘書林達德表示,學生兼任助理分流後,因為作業流程關係,前幾個月學校函報比率較低,但最近各校函報比率已達約8成,勞動部卻以平均值來質疑學校函報狀況並不合理。

林達德指出,勞動部認為各校全年因不足額進用須繳交的差額補助費僅新台幣3457萬元,衝擊有限,但台大兼任助理納保1年勞保勞退費用就4000多萬,若恢復身障生進用規定,每年將再增2100萬元支出,全國大專院校怎麼可能僅3000多萬元,質疑這是「錯誤資訊導致做出錯誤決策」。

對於勞動部今天公告,林達德覺得非常訝異,過去身障進用規定是透過部會協商決定,現在勞動部只聽少數人意見,未聽取學校聲音、也未了解學校現況就改變決策,這樣朝令夕改並不妥當,對此向勞動部表達強烈抗議。

成功大學表示,校方今年初曾邀身障學生參加說明會,告知會優先進用他們當兼任助理,為避免每個月打擾學生,因此在網路建立平台,並加強宣導,讓身障學生知道可隨時上網看職缺,認為勞動部對學校有誤解,已向勞動部提出抗議。

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若依照身心障礙法規定,公立學校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需達總人數3%,私立學校需達1%,以國立大學來估算,需進用2000多名身障生,但實際調查後,學校內可進用的身障生僅1000多名。

李彥儀指出,若學校有足夠身障生能聘用卻進用不足,可依法處理,若學校無足夠身障生可進用,卻要接受懲罰,這樣並不合理,勞動部雖依法行事,但應有相關配套,教育部會繼續和勞動部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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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兼任助理不適用身障法》美國公部門雇用身心障礙比例高達18%,台灣連3%都不到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 2015/10/22 07:50:00 發表於 | 社會職場

93日勞動部發函宣布,大專院校聘用之納保兼任助理,月薪未達基本工資一半,可不受《身障法》定額進用比率限制,校園公部門毋需因此聘僱對應數量之身心障礙職員,造成弱勢就業權最直接的市場衝擊。

兼任助理不適用身障法?

事件起源104學年,教育部將兼任助理、教學助理、工讀生納入勞健保。然《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部門和民營單位須聘3%和1%身障者,否則每少聘一人,當月都必須開處基本工資的罰金。在各部會政策交互影響作用的現狀下,非但挑戰校園裏頭的勞動議題,也讓身心障礙聘僱人數長期不足的隱憂,逐漸浮上檯面。第一學府國立台灣大學首當其衝,將因聘僱的障礙職員數不足,面臨近4000萬元的罰款。

然橫遭詬病的不為其他,多所大學面臨此次衝擊紛紛發難,因憂心鉅額支出而多次與勞動部協商,最後罔顧弱勢者工作權益,以不採計研究助理適用身障法拍板定案,迴避對身心障礙者的保障責任。此舉所埋的禍根在於,倘若未來各企業也以其他理由要求比照,屆時將使弱勢的障礙族群集體受害。
美國公部門身障進用達陣18%?

反觀美國歐巴馬總統,在2010年第二次連任旋即宣布四年計畫,其中包括政府單位雇用身心障礙者比例目標是20%,而今年7月身心障礙驕傲大遊行所慶祝之美國障礙者公民法(簡稱ADA25周年慶,發表現前計畫成果為18%。而台灣卻連定額進用3%都普遍未達陣,到底我國政府的社福政策究竟問題出在何處?

當大專院校為身障進用缺額所引發的罰款煩惱,鼓動校園少數的身心障礙學生進行工讀,作為填補聘僱人數不足的解套方案。如此從未檢討整體勞動環境是否無障礙、是否十足友善,也未曾以聘僱身心障礙全(正)職員工做為考量。在校方傳統以兼職與工讀做為政策解套的不友善思維中,導致人力資源處於高流動率長期不穩定狀態,時時刻刻面臨即將缺額受罰的危機。

弱勢工作權的瞻仰與期待

追根究柢,整體社會國家政策牽涉硬體環境,在在反映對身心障礙者最直截了當的不友善。因為這份不友善所以政策執行者無從思量,導致面臨身障進用不足的困境,決定性的影響兼任助理排除計算,不適用身障法的荒謬窘境。如何使台灣身障進用比例,從短少的3%往美國理想的18%前進,將是我們台灣必須思索的價值方向。

而這次事件又要如何落幕?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會否在各大專院校與勞動部的不斷協商中逐步地被妥協代換?人民對於工作權益的保障,能否不再被官員們輕忽漠視?這樣的社會議題值得全民討論,重拾台灣社會對弱勢更友善的工作想像。

責任編輯:鄭少凡
核稿編輯:楊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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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

大學兼任助理納保 教授唉沒助理用

2015-10-07 10:47:08 聯合晚報 記者鄭語謙╱即時報導

「以後大學不慶祝教師節,改放五一勞工節!」包含政大、師大、台大教授今天聯合開「不要讓大學勞務化」記者會,指出教育部和勞動部要求為兼任助理納保,讓學生失去工讀機會、教授沒有助理,考題只能出是非題不能出申論題。勞、教兩部將大學教授與大學生降格為「雇主與勞工」政策,學者要求重新檢視政策,緩衝一年,否則大學競爭力恐下降,預估明年世界百大排名名次會更往下掉。

由大學教授組成的教改論壇今開「不要讓大學勞務化」記者會。學者指出,教育部與勞動部於今年6月強制要求所有大學,於104學年度完成校內聘用助理需負擔健保與勞保費、與聘用殘障人士等規定,擾亂實施經年的大學助理聘用制度。

周祝瑛說,教育部和勞動部都沒有全面檢視校園勞動需要人力,僅憑高教工會少數個案就以偏概全,要求各校削足適履,全面適用兩個原則。不僅學校要遭受警察進入校園勞檢、學生失去工讀機會,學校教授因為工作負擔增加,出考題也只能出是非題不能出申論題,「就連今天記者會名牌,教授都只能自己DIY,沒有助理幫忙。」

她質疑,兼任助理納保造成工讀制度在校園中消聲匿跡,養尊處優的學生好不容易可以學習挫折容忍力,弱勢的學生失去工讀薪水,從此在大學不被允許,兼任助理納保把大學師生降為勞工階級,以後大學不用過教師節,都在五一勞工節放假好了,更預言明年世界百大排名名次會更往下掉。

吳武典指出,勞基法規定適用行業範圍,但有但書「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和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本法有窒礙難行者,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行業或工作者不適」,但現在卻把勞基法無限上綱用於大學,並不適當。

吳武典表示,在「校長蓄奴、助理吃土」民粹壓力下,勞動主管甚至警察進入校園搜索,不啻另類白色恐怖,他認為應該兩行政命令應該緩衝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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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5日 星期五

成兼任助理排除身障進用 全台大學年省逾5億

2015092512:12 蘋果日報(唐鎮宇/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正式發布解釋令,專科以上學校的學生兼任助理,若月領薪資未達每月基本工資半數(即14元)者,可不計入應進用身障者員工總數及身障進用人數,估計全台150所大專院校每年至少可省下5億元以上支出。但勞動部提出附帶條件,要求各大專院校每月10日應統計校內身障兼任助理人數送勞動部彙整。

勞動部說,6月時和教育部共同發布指導原則,明訂大專院校兼任助理分為「勞動型」、「學習型」兩種,若學生接受學校、教師指揮監督提供勞工、勞務與報酬有對價關係等,就應視為勞工、投保勞健保及提撥勞退,但因此學校應聘用身障者人數也會增加。

依教育部統計,現行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兼任助理約23萬人,其平均每周工作約8小時,每月薪資3000元以下者占4成、6000元以下者占7成、1萬元以下者占9成,月領薪資多未達基本工資數額1/2。而依發展署估算,全台學校勞動型兼任助理約有12萬人,其中公立學校約8萬人、私立學校約4萬人;換算下來公立應增聘2400名身障者、私立則應增加400名。

後來多所大學反映校內身障學生不足,若要增加聘用難以做到,勞動部徵詢法律學者意見後,決定先以函釋方式放寬相關規定,明訂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若月領薪資未達基本工資半數,可不計入員工總數及身障應聘用人數計算,未來修法時也會納入考量。

勞動力發展署署長劉佳鈞說,此放寬也有附加條件,要求學校每學期應逐一徵詢校內身障學生是否有擔任兼任助理意願,且需填寫意願調查表;另外每月應調查身障兼任助理人數送勞動部統計。

劉佳鈞說,依《身權法》規定,公立學校員工總人數34人以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私立學校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發展署將鼓勵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提高到4%,也會輔導學校設置庇護商店、農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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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2日 星期二

身障便便貼:兼任助理納保爭議&為節稅偷申報撫養哥哥的女兒

兼任助理納保爭議 大學校長摃上學生

2015092214:15 蘋果日報(許敏溶/台北報導)

兼任助理納保衍生的風波不斷,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理事長楊弘敦今表示,邀集大專校院校長連署,將向行政院長毛治國陳情,盼勞基法排除學生兼任助理,或給大學1年緩衝時間,此舉引發台大工會等學生團體不滿,認為此舉不可取,明早將前往行政院抗議,希望大學校長不要作賤大學自治。

教育部和勞動部在今年6月分別頒佈辦法,要求各大專院校為兼任助理和工讀生納勞健保,此舉引發不少不大學反彈,因為擔心低薪高保、身心障礙進用比例不足遭罰款等問題,台大還形容「衝擊如同慧星撞地球」,在大學反應下,勞動部同意兼任助理不適用身心障礙者保障法進用比例的規範。

不過,為了降低兼任納保衝擊,楊弘敦日前已邀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國立科技大學校院協會、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等單位共同連署,將向行政院長毛治國陳情,連署信中提出3項訴求,盼勞動部尊重大學辦學自主,將學生兼任助理及工讀生排除在「勞基法」外;停止勞動部與教育部頒布的「兩部保障及處理原則」適用於校園,「如有爭議」採個案處理;若無法全數排除,盼勞動部給學校1年緩衝時間,讓校方能充分達成校內共識。

但是大學校長們的舉動,也引發包括台大工會、高教工會等團體不滿,台大工會成員林凱衡說,既然法令都已經規定,學生該納保就納保,希望校長們不要再作賤大學自治,假大學自治之名,行破壞勞動成本之實,明天上午10時,數十名學生及團體將到行政院,要求行政院不可接受校長們的連署要求。


為節稅偷申報撫養哥哥的女兒 兄弟反目對簿公堂

2015-09-22 13:01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

台北市林姓男子為了節稅,竟利用哥哥的名義,偽造姪女的扶養確認書,直到去年間,哥哥替女兒申請身心障礙補助未過,才發現女兒已遭林男核報撫養,氣得告林男偽造文書;林男否認犯行,指每月都固定給父母親生活費,等同一併扶養與父母同住的哥哥一家人,台北地檢署考量林男未坦承犯行,今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

檢方調查,林男因薪水比哥哥高,為了節稅,未經哥哥同意,擅自偽造扶養確認書,在98年到101年的報稅年度,申報撫養哥哥的女兒,直到去年8月,哥哥替女兒申請身心障礙補助未過關,才發現女兒已被林男申報撫養。

林男應訊時否認偽造文書,指哥哥一家人與父母同住,他每月都會固定給父母生活費,等同於間接照顧哥哥一家人,他有撫養姪女的事實,只是沒將申報撫養姪女一事告訴哥哥。

事後林男哥哥氣消,選擇撤告,但偽造文書屬於公訴罪,檢方考量林男未坦承犯行,所以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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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5日 星期二

勞動部再喊話:大學快分清楚兼任助理屬性

2015-09-15 17:02 自由時報〔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

大專陸續開學,勞動部提醒各校,儘速分清楚兼任助理是「學習」型或「勞動」型,建議各校邀集學生、專家自設認定平台,凝聚共識,若認定不了,可提案給勞動部、教育部的跨部會平台進一步討論。

勞動部已於網站首頁設置「兼任助理權益專區」,關於兼任助理之相關重大訊息,包括勞動契約參考範本及問答集等,各學校皆可直接於專區中下載瀏覽。

勞動部強調,針對各學校反映,萬一確定為「勞動型兼任助理」怕會多出若干負擔,也一一解釋:

◎全民健康保險費用:學生兼任助理每週工作12小時以下、且不需每天到工,「應」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此外,短期工作未逾3個月,「得」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學校不需負責加保。

◎勞工保險費用:

(1)科技部計畫之兼任研究助理,學校可於申請計畫時,提出勞健保等經費需求,修正前已核定之104學年研究計畫申請追加勞健保差額。政府各機關委託研討活動或研究計畫,可編列僱用學生相關勞健保及勞退費用。

(2)校內短期、一次性工作僱用學生,學校得按工作日數投保勞保,並依實際加保天數計算保費,無須負擔全月勞保費用。

(3)勞保局提供保險簡便申報方式,可電02-23961266轉分機4001

◎身心障礙者進用比率,勞動部擬令釋兼任助理參加勞保、月薪未達基本工資數二分之一,不計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員工總人數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但學校應先徵詢校內身心障礙學生從事兼任助理的意願,並優先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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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4日 星期五

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兼任助理排除適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身心障礙聯盟聲明駁斥

2015-09-04 17:04:12 中央日報

 有鑑於勞動部3日召開法規會作成結論,將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兼任助理,一律排除適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所規範之定額進用制度。身心障礙聯盟與立法委員陳節如4日召開聯合記者會,嚴正駁斥勞動部違法越權之處理方式。與會者一致認為:將專科以上學生兼任助理納入勞保,原本為凸顯我國勞動人權的重要里程碑,然而勞動部及教育部無能阻止大專院校為逃避雇主責任、變相削減學生工作機會的個別行為,卻反而拿身心障礙者祭旗,為求替大專校院解套,作出逾越母法的行政解釋,通案破壞行之有年的身心障礙的定額進用制度,明顯違反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簡直是大開人權倒車!

 身心障礙聯盟強調,工作權為受憲法保障之基本人權,站在公民團體的立場,完全支持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兼任助理納入勞保。然而,勞動部在各大專院校想方設法逃避雇主責任,既不願意落實保障兼任助理的勞動權益,還加碼要求排除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制度的狀況下,竟為其量身打造,由法規委員作出「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助理不納入身權法第38條第3項之員工總人數及身心障礙者人數計算」的會議結論,並將以行政函釋處理。勞動部此舉實為行政權之違法擴充,明顯逾越母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授權範圍!

 針對勞動部所發布之新聞稿內容,身心障礙聯盟有以下數點駁斥:

一、勞動部稱「專科以上學校學生於校內兼任助理,因其具有學習及訓練目的,且薪資未達基本工資數額1/2者,其身分自與一般勞工有別,不宜以純粹勞工視之。」然而勞動部曾多次公開表示,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兼任助理,屬於勞雇型或學習型,應由勞政單位以其工作實際狀況認定,不受大專院校自行變更名詞所干擾。如果這樣的邏輯成立,勞雇型兼任助理因具有勞工身份,需要強制投保勞保,如今卻不需列入身心障礙定額進用計算,勞動部的立場豈非自相矛盾?

二、勞動部稱:「身障學生占全部學生比率不及百分之一,定額進用之執行因人數不足無法足額進用,需將繳納差額補助費,將影響學校進用校內學生兼任助理之人數。」但身權法第38條及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係將大專院校勞保投保人數統一計算,而非區分教師、職員、學生助理等不同身份分開進用。這段時間內對媒體放話的大學校長,不思考量校內提供身心障礙者更多全職工作機會的可能性,反而歸咎身心障礙學生人數不足,以之論證大專院校無法聘用更多身心障礙者,簡直混淆是非,其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心態亦表露無遺!

三、勞動部稱:「《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額進用之規定於校園及學生之適用確有窒礙難行之處,勞動部本於職權以令釋暫排除計算,俾能解紛爭。」身心障礙定額進用制度入法以來,多個政府機關大力排斥其適用,目前仍賴身權法第38條第7項規定之職務分析措施把關,從未發生由勞動部逕自函釋排除特定行業中特定職務的情形。如今此例一開,各行各業都可主張其工作具有學習及訓練目的,甚至為求減少雇用身障者而大舉拉低薪資水準,勞動部又如何拒絕其他行業比照此例?

四、勞動部稱:「現行各大專校院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狀況良好,甚至部分學校有超額進用情形。」顯見身心障礙者的工作能力,足以勝任大專院校多種職務內容,勞動部此番為大專院校解套,不惜違反身權法第38條關於職務分析的規定,逕行排除所有校內兼任助理列入計算,正當性何在?由此可見,勞動部已帶頭違法,全盤棄守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主管機關的職責!

 我國甫於去(2014)年將《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國內法化,公約第27條載明締約國有義務保障及促進身心障礙者的就業與工作權,我國各級政府有義務在行使職權時,符合公約有關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身心障礙者權利。然而,公約施行法生效未滿一年,勞動部卻帶頭剝奪身心障礙者在大專院校的就業機會,讓障礙者的工作權保障大步倒退。

 我們要求勞動部不該讓校內兼任助理納保的美意,變成與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的零和競爭。勞動部應立即懸崖勒馬,莫要一錯再錯!違法濫權的處理方式,我們絕不接受!

【參考資料】

身心障礙者與非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情形,存在顯著差異。2014年全國勞動參與率為58.5%,身心障礙者僅17.5%,未及全國平均的1/3;從勞動所得來看,身心障礙者平均每月薪資僅有24653元,約為全國平均薪資47164元的1/2

定額進用制度是為了保障及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及確保身心障礙者經濟安全而採行的積極政策,屬於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7條,要求各締約國應積極促進實現身心障礙者工作權的特別措施。

類似的平權考量與保障措施,亦見諸於《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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