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6日 星期日

兼任助理擬排除身障進用 衛福部轟:剝削

2015072600:31 蘋果日報(唐鎮宇/台北報導)

勞動部上月中宣布,若大專院校兼任研究助理受學校指揮、監督等,報酬與工作內容有勞務對價關係,就應視為「勞工」,學校須為其投勞保,粗估下學期起全台11萬名兼任助理全會變勞工。但各大學紛紛反映人力成本大增而吃不消,教育部近日向勞動部提議,盼能將兼任助理排除應進用身障員工的總數計算,並擬將此議題提到衛福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中討論。衛福部官員直言,「這種作法某種程度是對身障者的剝削,他們敢提嗎?」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民營企業員工人數在67人以上者,需聘用1%身障者;公家機關則是員工數在34人以上,需聘用3%的身障者,否則每少聘1人就每月需繳28元代金。

因各單位應進用身障者人數,是依勞保投保人數作為母數計算,若兼任助理認定為勞工,依法須投保勞保,會讓學校投保人數增加,導致學校應進用身障勞工人數也會增加,因此教育部希望能修改《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將兼任助理排除在母數之外。目前該法規定,目前只有遭資遣、退休、歇業但自願參加勞保,以及留職停薪仍繼續參加勞保者可以排除計算。

教育部上周曾邀各大學開會研商此事,有大學代表在會上指出,因勞動部統計應進用的身障者人數,是以每月1日的勞保投保人數統計;有些兼任研究助理一個月只做數天,但只要在每月1日時有投勞保,學校應進用身障者的人數就會暴增。

還有大學代表說,全台兼任研究助理每月薪水有65%6000元以下,但少聘一名身障者每月就得繳28元的代金,粗估全台大專院校每月恐得因此新增數千萬成本,「就算聘用全校所有身障學生,還是不足額!」

教育部高教司長黃雯玲證實,確實有學校提出這類看法,但若要這樣做可能涉及修法,且還要跟身障團體、衛福部等溝通,看若這樣排除合不合適。

但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說,學校是很適合身障者工作的環境,且母法僅規定警政、消防等7個行業可以另外計算,但教育不在此列。陳說,身權小組就是要保護身障者權益,教育部若提到小組來討論,恐怕很難闖關。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則說,身障保護是敏感的議題,一定要先凝聚很大的社會共識才能更改制度,已請教育部蒐集更多數字與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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