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美女主管一夜情 遇爛男拍淫照

為證明前男友 「眼瞎才會甩我」

20131007 蘋果日報【莊淇鈞╱新北報導】

微信找一夜情「搖」出爛男人!北市一名知名飯店貌美女主管,因男友劈腿分手,為證明前男友瞎眼甩人,透過WeChat「搖一搖」找一夜情對象,找到一名自稱事業有成男子,一夜情後對方死纏追求,她嚴詞回絕竟遭追討一半的開房費,還收到自身臀部性愛照威脅交往,否則散布,美女被迫與爛男見面欲取回照片又遭軟禁,逃出後趕緊報警。

警方調查,一夜情卻遇爛桃花的女子Tina(化名,二十七歲)在北市某知名飯店擔任小主管,身材修長、面貌姣好,七月間她發現男友劈腿分手,傷心之餘為證明自己魅力不減,是前男友瞎眼,利用微信找一夜情對象,不料卻惹來陳姓爛男(三十五歲)偷拍臀部性愛照威脅交往。

男被拒怒討開房費

警方查出,Tina與陳男在七月底約見面後,Tina見對方身高一百八十五公分、又稱事業有成,當晚就發生一夜情,未料對方看她身材火辣,主動提出交往要求遭拒,竟連續一個月以LINE撥打至少六十通電話騷擾,要求她支付賓館開房間的一半費用九百元,還傳送疑似偷拍的特殊姿勢性愛照威脅交往,恐嚇:「不跟我交往,就把照片拿去妳公司散布!」

女遭軟禁要求交往

Tina比對照片認出自己的臀部胎記,答應陳男見面要求,打算付清九百元開房費並拿回照片,但對方見她赴約卻誆騙照片存放家中電腦硬碟,她一進屋行動就遭到控制,一天內被對方疲勞轟炸要求交往,她假意答應才趁隙逃脫,隔天跟同事聊起驚魂記,在同事提醒下赴警局報案。

陳男到案辯解,只想要回賓館休息費九百元,未偷拍性愛照,並稱該張臀部照是在某色情論壇網站下載,但由於
Tina認出臀部胎記特徵,加上過程中有類似性愛姿勢,認定遭偷拍,警訊後依妨害自由、妨害祕密、恐嚇取財函送法辦。

愛探個資者不能碰

擁有十五年一夜情經歷的玩家Ivan昨提醒,若發現對方愛打探個資,「這類對象容易不甘於一夜情,還想尋求發展機會!」有任何安全疑慮都應中斷約會,絕不能為情慾和面子勉強上陣,另房間費用應事先講好誰付或是均分避免糾紛,呼籲:「挑選對象時,遇到比自身條件好太多的對象,切忌高興過頭,反倒得小心有詐!」赴約時最好自備保險套和飲料,避免對方動手腳。

一夜情風險

.赴約時注意對方是否已成年,以免事後挨告吃官司

.性愛時全程使用保險套,以防感染愛滋、淋病、菜花等性病

.過程中不要使用任何影音設備,避免遭對方偷拍性愛照恐嚇威脅

.勿與一夜情對象有金錢往來,以免被騙或引起糾紛

.認定只是一夜情關係,應事先讓對方有心理準備,防堵事後遭糾纏


資料來源:新北市警局婦幼隊副隊長蔡淑琳

標籤: , , , , , , , , , , , , , , , , , ,

精障者判死辯論 律師提兩公約



【中央社╱台北7日電】2013.10.07 02:10 pm

患有精神疾病的陳姓男子無端殺害女子遭判處死刑,最高法院今天行言詞辯論。律師認為,依兩公約,不得判處精神障礙者死刑。全案定於21日上午宣判。

陳男於民國92年犯下2幼童命案,出獄後被控於99年間在報紙上刊登誠徵檳榔門市的廣告後,認為前來應徵的林姓女子在言談間侮辱其母親,懷恨在心,於隔日持木棒猛擊林女頭部致死。

法院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處陳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天行言詞辯論,由受命法官陳世雄、審判長黃正興等組成合議庭。蒞庭檢察官是薛錦隆,陳男的辯護律師為顧立雄、高涌誠、翁國彥。

高涌誠於庭後受訪說,在兩公約批准簽署後,又有施行法,要求國內法律適用兩公約時要參照國際人權規範,因此今天向法官解釋相關聯合國決議,「精神障礙者不得判處死刑」。

他指出,陳男經7所醫院確認是長期精神病患者,領有殘障手冊,依法不能判處死刑,如同刑法第63條規定,未滿18歲者不得判處死刑。

顧立雄說,不管是扁政府或是馬政府,對兩公約的遵循,是長期以來的想法及推動的政策,兩公約透過施行法的制訂也已經落實,且聯合國有相關決議,應該遵循。


他說,精神障礙者對刑法的認識不足,對自我控制能力減退,情況如同未成年者,從社會責任理論看,社會對這些人有一定的責任,不能將他們所做的事情都歸咎於個人,讓其個人去承擔,這些人未得到好的醫療照顧,生活在較弱勢的階層,無法取得充分資源的環境,必須對其加以關懷。

標籤: , , , , , , , , , , , , , , , , , ,

身障便利貼:教養院涉虐院生&監委自動調查

教養院涉虐院生 苗縣府:暴力行徑確實過當

聯合晚報╱記者張裕珍、蘇木春/苗栗縣報導】2013.10.07 02:58 pm

苗栗親民啟能教養院長周本錡昨天被爆涉嫌凌虐院生,周辯解是「行為矯正」,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長陳錦俊今天說,「矯正方法有很多,周暴力行徑確實過當」,今天送公文要求周本錡明天提出檢討報告說明。

親民啟能教養院目前收養37名院生,收養中度、重度以上身障者,昨天立委公布監視器畫面,指周本錡多次對部分院生踢踹、勒脖或用木棍揮打。但今天該院上午大門深鎖,據傳已召開董事會討論。

陳錦俊表示,今天下午發公文給周本錡,要他詳細說明涉嫌凌虐一事,並要求明天下班前送回縣府,若查明屬實,將依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處以
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

陳錦俊也指出,不清楚是否有家長要讓親友轉院,但他坦言「轉院要轉到哪去呢?」目前苗栗縣內身障機構都滿床,轉介需要花一段時間,縣府不會對親民勒令停業,若院方未有改善才會要求歇業。

一位周姓院生的家屬今天一早也趕赴親民教養院探視,入院探視約
40分鐘。他離開時表示,因擔心胞弟安危,入院查看他身上是否有傷勢,還好沒有異狀。


教養院虐生案 監委自動調查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即時報導】2013.10.07 07:21 pm

監察院今天表示,苗栗縣親民啟能教養院院長涉嫌毆打凌虐院生,且該院多次被評鑑為丙等,仍獲政府補助,監察委員沈美真、黃武次已申請自動調查,將深入瞭解相關主管機關有無善盡監督、評鑑及輔導改善職責。


監委指出,親民啟能教養院涉嫌長期凌虐院生,該院自2008年起2度被評鑑為丙等。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經評鑑為丙等或丁等的社福機構應限期改善,未改善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但該院不但從未遭罰,仍獲縣府補助700多萬元。

標籤: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