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精障者判死辯論 律師提兩公約



【中央社╱台北7日電】2013.10.07 02:10 pm

患有精神疾病的陳姓男子無端殺害女子遭判處死刑,最高法院今天行言詞辯論。律師認為,依兩公約,不得判處精神障礙者死刑。全案定於21日上午宣判。

陳男於民國92年犯下2幼童命案,出獄後被控於99年間在報紙上刊登誠徵檳榔門市的廣告後,認為前來應徵的林姓女子在言談間侮辱其母親,懷恨在心,於隔日持木棒猛擊林女頭部致死。

法院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處陳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天行言詞辯論,由受命法官陳世雄、審判長黃正興等組成合議庭。蒞庭檢察官是薛錦隆,陳男的辯護律師為顧立雄、高涌誠、翁國彥。

高涌誠於庭後受訪說,在兩公約批准簽署後,又有施行法,要求國內法律適用兩公約時要參照國際人權規範,因此今天向法官解釋相關聯合國決議,「精神障礙者不得判處死刑」。

他指出,陳男經7所醫院確認是長期精神病患者,領有殘障手冊,依法不能判處死刑,如同刑法第63條規定,未滿18歲者不得判處死刑。

顧立雄說,不管是扁政府或是馬政府,對兩公約的遵循,是長期以來的想法及推動的政策,兩公約透過施行法的制訂也已經落實,且聯合國有相關決議,應該遵循。


他說,精神障礙者對刑法的認識不足,對自我控制能力減退,情況如同未成年者,從社會責任理論看,社會對這些人有一定的責任,不能將他們所做的事情都歸咎於個人,讓其個人去承擔,這些人未得到好的醫療照顧,生活在較弱勢的階層,無法取得充分資源的環境,必須對其加以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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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5日 星期四

騙少男拍猥褻照 牧師上傳色情網

2013-9-5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羅欣貞、林曉雲/綜合報導〕

被英國鎖定通報台灣

具牧師身分、在多處兼課教英文的美籍男師,引誘未成年男學生拍攝裸露下半身猥褻照,並上傳網站,使被害男學生淪為國際色情網站男主角,經英國「兒童性剝削及網路中心」(簡稱CEOP)鎖定,通知我國刑事局調查,在他住處查獲不雅照;檢方昨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美籍狼師。

英國的CEOP去年聯合澳洲聯邦警察、美國國土安全部及菲律賓警政署等單位,在菲國安吉利斯市(ANGELES CITY)破獲兒童網路色情網站,發現住在台灣的美籍男子曾上傳色情照片,並匯款給該色情網站,緊急通知台灣警方。

教英文趁機獵學生

刑事局國際科今年8月會同婦幼隊,在美籍男子住處查扣電腦主機,內儲存有少年裸露下體猥褻照,查出涉案人是英文老師,被害人竟是他的學生。

聲稱姪女想看男體

檢警調查,該美籍教師為引誘男學生拍裸照,誆稱要介紹他與在美國的姪女認識,並假冒其姪女身分,與男學生互通e-mail,多次在信中透露想看男學生的裸體;甚至當面向男學生佯稱,姪女很想進一步發生「關係」,誘男學生和他到賣場買性感豹紋內褲供拍照之用。

狼師陸續帶男學生到量販店廁所、KTV包廂,拍攝玩弄性器官的猥褻照,謊稱要寄給姪女,男學生不知已淪為國際色情網站的男主角。

事發後,美籍男師任教機構指出,該狼師是兼任,當初會聘用他,是因上課方式活潑;但今年8月他突然說不能再教下去,就此離去,直到昨天才知他竟涉這種事。


對於聘任外籍教師的把關問題,教育部官員表示,聘用外籍老師都要符合「外國人就業服務法」,也要注意防「狼師」規定,注意有無犯罪紀錄,不管是本國人或外國人,一體適用,以期保護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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