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5日 星期一

長照服務法通過後,需要的人既看得到也吃得到嗎?

作者:陳正芬(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副教授) 2015.05.25 康健

長期照顧服務法於5/15三讀通過,媒體大幅報導,衛福部部長受訪時表示,將有200萬人、80萬個家庭受惠!媒體甚至出現懶人包,用簡易圖文告訴民眾,這部法通過對一般民眾的影響面向。

國民黨與民進黨對於長期照顧服務法的政策大戰也隨即展開,很多人疑惑,不是剛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嗎?這跟「長期照顧保險法」有什麼不同?這部分真的可以幫到忙嗎?

事實上,長期照顧服務法被許多立法委員、學者及民間團體戲稱「長期照顧管理法」,原因是這部法主要目的是因應衛生福利部的組織整併,期待透過本法可促使原本分散在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與護理人員法的人員管理、機構管理、受照顧者的權益可以統一。

但我們當初多次在立法院公聽會與相關會議上一直訴求與強調:長期照顧服務法不應僅是自我窄化,應藉此機會展現政府對於台灣邁入高齡社會的政策因應。

平心而論,歷經兩屆立委,多次討論,這部法確實有其時代意義!首先,第三條條文的第一項,長期照顧(以下簡稱長照)的定義「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之需要,所提供之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之醫護服務。」這是我國立法首度針對長照進行定義,其次,內容不侷限於照顧、生活支持與協助,更加社會參與納入!

其次,第九條定義的長照服務提供方式,除原有的居家式、社區式與機構住宿式,首度納入「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也就是為家庭照顧者提供定點、到宅等支持服務,意謂這部法不只關注「被照顧者」,也兼顧「照顧者需求」。

第三,長照法也明訂長照基金來源,五年投入新台幣120億,加入原有預算,將可擴充現有服務範圍。

遺憾的是,現已進入台灣的21萬名外籍家庭看護工仍未能在此次被整併到長照法的長期照顧服務人員之列。

長照服務法第64條第二項雖規定,本法施行後初次入國之外國人,並受僱於失能者家庭從事看護工作者,雇主得為其申請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補充訓練。然而,缺乏配套與罰則的狀況之下,本國籍與外國籍照顧服務員的雙軌現象勢必繼續持續。

再者,120億經費除以五年,一年僅有24億!這24億是平均配置到四類服務模式,或是積極投入發展最欠缺的服務項目?本法並未敘明。

坦白說,長照服務法的通過,真的不會達到衛福部部長所言,將有200萬人、80萬家庭受惠!因為不論目前是使用居家服務、日間照顧或入住機構者,個人與家庭負擔的金額不會改變!聘外勞的一樣聘外勞!

而為何在長照服務法通過的週一(5/18)開始,行政院即啟動長期照顧保險法討論會議,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也在FB發表民進黨對長期照顧體系財源的看法,就是因為如上述,長期照顧服務法框定的五年120億經費主要用於服務體系整合、人員的培訓與少許的服務給付,且框定的長照基金額度根本不足。然而,不論是社會保險或是稅收制,關鍵是「應得權利」。

WHO2000年出版的政策報告,早已提醒世界各國,長期照護應被視為人生和老年的常態風險(Normal-life risk),也就是一個人除了需面對生、老、病、死之外,第五個風險無可迴避。

長期照護風險遠比疾病低很多,有些人一輩子也不會碰到。然一旦發生,通常持續到生命終了,給家庭帶來巨大的經濟壓力與照顧負荷。這種發生率低,發生了花費很大的風險,適合以社會整體的互助機制共同回應。

「應得權利」模式強調必須提供服務給通過長照需求評估的人,以滿足需求為前提,不受限於預算,投入的經費應要隨之成長。

為確實保障照護需求者的權益,財務來源若採取稅收制,應立法明文規定「應得權利模式」,一旦通過照護需求評估為合格使用者,即可以請領給付,不能以預算用罄為理由,讓民眾落入等候名單,否則等於看得到、吃不到,形同虛設,徒具宣示性意義。

反之,若採社會保險模式,保險制以政府負擔、保險費、部分負擔為主要財源,專款專用特性強烈,且事先加保的人才具有請領給付的資格,一旦風險發生,符合給付條件,被保險人即可申請給付,無論他的經濟狀況或保險財務狀況,這是透過保險而確保的「應得權益模式」。

當長期照顧成為人類生命週期中無法迴避的風險時,除了長期照顧服務法,穩定的財源必須是政策辯證的關鍵核心!當台灣一方面邁向12年國教,一方面期待生命週期最後的需求,期望長期照顧也能如教育權一樣,被視為是基本權利,獲得保障!

<本專欄反映專家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身障關鍵字[統測成績]標籤 民進黨 國民黨 12年國教 三讀通過 長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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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便便貼:洪醫師與珣珣媽&殘障人士難找工作

謝謝洪醫師與珣珣媽

2015052500:02 蘋果日報

黃邦吉 婦團工作者、罕病兒母親

感謝洪浩雲醫師及珣珣媽,讓大眾再度了解天使(特殊兒)家庭的辛苦,不論是先天或是後天小孩有狀況,對於任何一個天使的母親,這種獎只是表揚妳沒有如近日新聞,不堪照顧壓力就去自殺,甚至把她養大。沒有母親願意領這種獎,而是希望小孩健健康康,快樂的活著。

換個角度想,為何我們這群天使家庭需要上社群網站分享,或是透過媒體以獲得更多資源?除了小孩是健康正常的網友外,有些照顧特殊兒的前輩竟還指責我們家長有空經營社團或是粉絲頁來集氣,分享小孩生活,甚至帶他們出去玩。現在時代已經不同,當你身為一個新手重症兒家長,你該如何求援?除了到處求診,一定是在網路查盡了各種照顧資訊,在臉書抒發自己情緒,甚至藉由一些病友媽媽開的粉絲頁才能獲得問題的解答,難道活該自己悶在家裡,受盡親朋好友的言語,得憂鬱症來沒日沒夜照顧嗎?

且以一個市井小民而言,我們該怎樣讓政府及醫院在健保的制度下,重視孩子的問題,如果我們有權有勢有錢,哪需要用這種手段,將孩子的一切曝光在大眾的目光之下?正因為之前沒有管道,讓大眾了解需要長照的孩子的家庭,所以才不斷有照顧天使兒的父母自殺。政府漠視,每次出事就說社會資源很多,請自行找下列單位洽詢。我們這些站出來的家長會利用網路尋求資源,加入各式各樣的團體,那些不善於蒐集資訊的家庭呢?政府有多少幫忙與了解?

另外重症兒的醫療及就學問題,若沒有新聞的注目,較無資源的縣市敢收這樣的孩子嗎?城鄉差距仍大,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具醫療照顧需求之重度身心障礙兒童(癲癇、氣切、吞嚥不良、鼻胃管、胃造廔管等)日間托育、居家服務,嚴重缺乏照顧機構以及可提供居家服務如抽痰管灌的居服員,政府不敢也不肯將法令調整,難道我們只能把小孩放在家裡,不讓她早療復健或是上學遊玩嗎?

希望網友在攻擊珣媽之餘,也能回頭想想,今日換做是妳,到底怎樣才能幫助妳的孩子?現在《長照法》著重於老人,並沒有包含50歲以下的人,同時也排擠了需要長期照顧的身心障礙者家庭,重症兒童在身心障礙更是弱勢中的弱勢,希望政府能改善特殊兒醫療照顧及就學體制。「除了老人,長照服務制度一定要兼顧天使兒的家庭!」


殘障人士難找工作 柯遭轟「該打屁股」

2015052516:52 蘋果日報 林媛玲、張博亭/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早前往市議會進行五大案專案報告時,議員連番砲轟市府顧問洪智坤洩密,導致府會關係惡劣,要求柯應儘速議處洪,甚至要求把洪開除,未料,柯文哲竟又直白回答「殘障人士找工作不是很容易」。柯又說洪以後應該不敢隨便外洩資料了吧。

國民黨議員陳重文說,柯文哲正常時都好好的,生氣時就像大明王朝明成祖,旁邊有很多東廠,你任用洪智坤會把你害死,就算記20支申誡也沒用,陳重文還拿道具關刀送給柯,要柯把洪智坤換掉,沒想到柯回答「殘障人士找工作不是很容易」。

汪志冰痛批,一個顧問搞到府會關係如此惡劣,洪不是體制內人員,記小過沒有任何意義,對於洪只有去或留。柯文哲回應,有犯錯就要改正,不能改就換掉,對於周玉蔻怎麼拿到資料「我也很不高興」政風處還在調查中。政風處表示,周玉蔻拿到資料一案現在還在清查中,目前僅公布第一波名單。
洪智坤是小兒麻痺患者。

柯文哲在接受民進黨市議員吳思瑤質詢時,被問及說「身障人士不好找工作」,柯坦言自己說錯了,要道歉。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唐峰正說,柯文哲以市長身分及公開場合說「殘障人士不好找工作」確實是失言,且用法也不對,應該要講身障人士,不能叫殘障,現在社會不應強調特別族群,柯該打屁股要道歉。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總幹事許朝富表示,台灣職場環境對身心障礙者確實不友善,儘管柯所講的話在某部分是事實,但聽起來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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