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dirceudabochaem Dirceu Pinto x Leung Yuk Wing 3º e 4º set parte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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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的祕密 彩券經銷商9成是「租牌」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2013.10.29 03:27 am

北市一位台彩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因面試遭淘汰,面臨每月多花1萬多元「租牌」,才能繼續經營。中華民國彩券工會全國聯合會說,全國電腦型彩券經銷商至少89成以「代理人」名義租牌,高雄、桃園甚至各有20多家「連鎖店」情形。

台彩說,部分經銷商是身障人士,無法長時間駐店,須請代理人看店,但確也有經銷商藉機出租經營權,只要查證屬實,就立即取消資格,只是至今查獲件數不多。

因明年起經營期延長3年,公司決定加強稽查,正草擬相關辦法,完成後會立即公告,包括由業務代表、稽查人員到各經銷商店面,若經銷商有幾次未駐店,就可能取消資格。

「租牌已是公開的祕密;全台店面至少89成是租牌的,台彩也知情,只是沒人有辦法解決。」彩券工會全國聯合會成員說,公益彩券設計供單親低收、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等三大類符合電腦型經銷商資格,經銷商可指定2位代理人;租牌者就是以代理人身分租牌,行情約每月1萬元到1.2萬元。

他說,取得經銷權再出租者,包括視障、癱瘓等無法駐店者,及無力或不願負擔經營店面成本至少約20萬元,也有人一開始就想取得經營權再轉租他人,因為一年10幾萬元、10年就有100多萬元。


該成員說,彩券營利僅8%歸經銷商,就算生意好一點、月營收100萬元,獲利約8萬元,扣除店租、水電等開銷及雇工人事成本,再加上租牌費,要有好收入,得多租幾張牌,因此高雄、桃園都出現20多間的連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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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膜炎後遺症 身障老先生彩券經銷遭淘汰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2013.10.29 03:27 am

台彩日前辦理「第四屆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經銷商遴選」,一位從愛國獎券時期至今都賣彩券維生的張老先生,第一階段幸運中籤,卻因腦膜炎後遺症,在第二階段面試測驗5題時,未達至少對3題的標準遭淘汰。

因生計陷入困境,家人先後向市議員簡余晏、立委蔡正元求助,盼有機會補考,台彩以缺額已遞補、補考對其他人不公平,表示愛莫能助。

家人說,未來逼不得已,只能每月花一萬餘元向他人「租牌」,才能續營電腦型彩券,或改採流動式販售刮刮樂等傳統彩型彩券。

台彩6月公告遴選第四屆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將遴選5800位經銷商,自明年起有10年經營權,共有6萬多人報名;經台彩審核資格、抽籤,先遴選5800位正取、2900位備取,8月進行第二階段面試。

簡余晏說,面試考5題,對3題以上才合格。65歲的張老先生答對2題「較難」的計算題,卻在辨識威力彩圖案、選用戳章形狀、該蓋章卻用勾選等3題答錯而遭淘汰。

家人說,張老先生因幼年腦膜炎後遺症,反應比較遲鈍,當天又一時緊張,才在較容易的3題出錯。

台彩說,第二階段面試有5800位正取,除63位因故棄權,另有287位淘汰,其中221人提申訴,包括「應試時忘記戴眼鏡而看不清楚」等理由;因350位都已由備取者遞補應試,讓申訴者補考對遞補者及其他淘汰者也不公平。


台彩說,考試都搭配語音、盡量放慢速度,在照顧弱勢者福利下公平進行,且全程錄音錄影;公司對張老先生愛莫能助,只能建議改賣傳統型彩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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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公司法草案 限制盈餘分配

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全台第一部「公益公司法」草案出爐。有別於一般公司追求的是股東最大利益,公益公司雖然營利,但更要促進「公共利益」。這是社會企業概念席捲全台以來,由民間提出的首部相關法案,已在政府部門討論中。

公益公司法草案起草人代表鄭志凱,目前擔任聯訊創投公司美國總經理,長期關心社會企業發展。有感近年英美各地紛紛通過公益公司法,韓國也已有社會企業法,並各已促成數百家相關業者,他邀集認同社企的業者、律師、專家等,共同研擬公益公司法草案。

「台灣需要公益公司法。」鄭志凱指出,現行公司法以營利為目的,創業初衷就與社企不同,例如在公益公司法草案中,明訂公益目的範圍,例如為長期照顧者、原住民、低收入戶、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提供產品或服務。

公益公司對如何運用所得也與一般公司大有差別。鄭志凱說一般公司通常不規定可分配盈餘如何使用,台灣公益公司法草案則參考英國公益公司法,明訂公益公司員工、董事、監察人及負責人等所享盈餘分派,不能超過可分配盈餘三分之一,其他三分之二須作為保持公司繼續營運的資金。

公益公司不將股東利益作為唯一考量,而是同時考量公共利益、股東利益、其他關係人如員工及環境等的利益。

鄭志凱也強調,公益公司法讓想以公司型態貢獻公共利益者採用,不想走公司路線者仍可維持社會團體型態。勞委會職訓局局長林三貴指出,職訓局目前採兩案並行,除參採民間擬定的公益公司法,也研擬社企發展條例。


「多扶接送」創辦人許佐夫表示,樂見公益公司法出現,他所發展的身障接送與無障礙旅遊計畫,須大量資金才能推動,但礙於現行公司型態,很難吸引資金進入;若能成為公益公司吸引資金,原定三至五年才能完成的計畫,將能大幅加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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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語女大生 校園遭同學性侵

聯合報╱記者袁志豪/新北報導】2013.10.29 02:48 am

陳姓男大生見同班女同學有聽覺、發聲等障礙,竟釘上對方,在校園涼亭、樓梯等處性侵達十八次;女生因無法說話,曾以手機打字告知其他同學,眾人卻半信半疑,並未揭露陳的惡行。直到女生的學長獲知,義憤協助提告。

年僅廿歲的女學生慘遭性侵一年多,身心重創,有憂鬱、自卑及不想活下去的念頭。新北地檢署以陳姓男大生(廿歲)辯稱兩人均是合意性交,說法前後矛盾、避重就輕,依十八次加重強制性交既遂罪、一次未遂罪嫌,將陳提起公訴。

新北市一間技術學院進修部的陳姓男大生,去年四月大一下學期時,示意班上患有聽覺、發聲障礙的女同學跟他上樓;女生能讀唇語,瞭解後跟他到頂樓樓梯間。

當時陳突然強押女生頭部,強迫口交得逞;女生因發聲障礙無法呼救,事後驚嚇過度,沒有告訴其他人。

陳見女生沒有聲張,竟在二個月內四度將她拉到樓梯間,強逼口交、性侵;暑假過後,再從去年九月到今年三月,以每兩周一次的頻率,強拉到校園角落的涼亭性侵十次。

今年四月晚間,陳見教室沒人,竟將女生強押靠在牆壁上,準備再度性侵;所幸當時有人經過,陳才逃離,但後來又將女生拉到涼亭三度性侵。

女生暗自隱忍,時常哭泣,並有輕生念頭;今年一月開始,陸續邊哭邊用手機打字告訴四名同學,不時還會拿水漱口。有人覺得應該蒐集證據再報警,有人則半信半疑,均沒有採取行動。


六月初晚間,陳姓男大生再次強拉女生時,一名學長剛好經過,女生拉住學長手臂,讓陳嚇得逃跑。該名學長獲知內情後,氣得到教室跟陳理論;陳躲在裡面不敢出來,被報警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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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孕婦特殊車格狀況多 市府挨轟

2013-10-29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

市府因重大建設塗銷身障停車格,但標誌卻未取消,民眾被開罰單誰之過?議員蔡雅玲等人昨天質詢,交通局長林良泰卻回應:「如果是我,我會盡量不去停」,讓議員大罵「答非所問」。

對此,副市長黃國榮表示,因為市府本身橫向連繫不夠,造成民眾被誤導,而被開了罰單,他會要求各單位全面清查,一週內提出報告,一個月內全部改善。

另外,交通局長林良泰宣稱台中市是全國第一個設立孕婦專用停車格的城市,不但被蔡雅玲、謝志忠等人質疑「只設三格」,民進黨議員楊典忠更踢爆,全國第一個設立此停車格的是高雄市,市府連自己是不是「全國第一」,都不知道。

對此,林良泰解釋,原本是部屬告訴他,台中市是全國第一,查過後才知道「並不是」,目前設有三格,分別在新市政中心、陽明大樓及州廳,如果反應好,市府會再增設。

蔡雅玲、廖述鎮及謝志忠昨天表示,中市路邊身心障礙停車格比率逐年下降,從一百年的二.四二%,到一○二年的二.二九%,停車格比率降低之外,也出現此一專用停車格標線不清楚,身心障礙者圖示也不見,但旁邊立牌卻未拆除,造成民眾混淆。

蔡雅玲舉例說,建設局道路施工取消身障停車格,應該通知交通局去取消立牌才對,但交通局未取消,造成民眾誤停,但又被開單,結果因為市府出的錯,民眾還得花一番力氣去申訴,實在不合理。


市府解釋,路邊身心障礙停車格數逐年下降,是因重大建設施工,暫時取消少數停車格,日後也會恢復,而橫向連繫也要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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