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8日 星期六

腦麻患者的扶養、人權與教育


2015032812:21 蘋果日報

作者:吳研嘉(腦性麻痺四肢痙攣型患者,台大大新社社員,台大社工系學生)

我一出生便罹患了腦性麻痺四肢痙攣型,與其常伴18年下來,大致也略知其中的痛苦與難處。猶記得母親曾和我提過:「妳被診斷出來的時侯啊,馬上就有社工來問我們要不要『出養』。」這雖然很殘酷,但事實就是如此,有身心障礙(罕見疾病)孩子的家庭需要有很高的抗壓性、挫折忍受力與危機應變能力,如果雙親沒有這樣的條件去面對如此艱困的情況,那其實『出養』這個決定對雙方都好,因為這代表有另一對父母有完全的準備,可以帶給孩子更好的未來,或許有些父母會因為「面子」問題而不願意採取這樣的舉措,但是我認為,比起之後因為無法調適而選擇逃避,犧牲了孩子的生活品質與教育,這是萬不得已中最好的選擇。

腦性麻痺依腦傷程度的輕重,身體機能的受損狀況亦不盡相同,事實上,世界上沒有兩個一模一樣的病例。一般人常有錯誤觀念,認為腦性麻痺會伴隨智能不足,但數據顯示,約有四分之一的患者智商正常,之所以容易被誤解,是因為某些患者的臉部肌肉控制能力不佳,說話時會有表情扭曲的現象,而本次新聞事件中的腦麻患者,其形態又是在族群中最聰明的一類,那麼,為何他需要就讀啟智學校?

答案很簡單,因為一般學校無法滿足他的就學需求,父母要上班、爺爺奶奶無力陪伴的狀況下,在那裡他可以受到具備特殊教育專業老師的照料,確保安全無虞,比起一般學校的輔導室裡,一個老師負責十多個學生,表面上看來是更周到的。

但問題是,在啟智學校不會有正常的認知學習,只有生活自理的練習和最簡單的生活機能維持而已,所以單純肢體障礙的孩子在那裡的發展其實是非常有限的,因為沒有人能持續的和他聊天互動,他情緒方面有困難的時候,沒有人察覺,並且做出最適切的處理,他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不斷地對自我價值產生質疑,他只知道難過的時候去撞牆、打人或者自殘,會讓他感覺好一些,但到頭來卻把自己逼上了黃泉路,試想,如果有完善的制度輔助,使得他可以在一般學校的普通班裡學習,結交到一群願意接納他的好朋友,找到不一樣的抒壓方式,是不是結局就會不一樣?

身障關鍵字[腦部寄生蟲]標籤 腦麻 患者 扶養 人權 腦麻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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