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

啟智學校虐童師留任 民團批政府縱容暴力


2014-11-24 13:21 自由時報〔記者周思宇/台北報導〕

「顧選舉也要顧兒少,兒少人權要把關!」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與數個民團今指出,「兒童人權公約施行法」已於本月20日正式施行,虐童事件卻不減反增,當天更傳除台南啟智學校長期虐童事件,但教育部只記過處分,施暴教師仍留任,痛批政府縱容暴力,要求行政院及監察院展開調查。

陳節如與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兒童權益聯盟等團體指出,台南啟智學校特教生長期虐待學生,高職部學生被打斷手、國中部學生長期受虐、幼童部學童眼眶及鼻梁周圍挫傷導致腦部出血住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稱教師已受處分,僅記過和考績乙等,但施暴教師卻仍留任,痛批政府縱容、維護暴力。

陳節如並指出,教師法第14條規定,解聘老師需教評會委員3分之2出席、並且3分之2同意,但教評會都由老師組成,「師師相護」下就無所作為,呼籲政府應防止兒少人權遭侵害。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則建議,未來學校教師被社會局開罰、表示有兒虐事實的時候,就應該要立刻解聘,如果只是記過處分的話,社會無法接受。

此外,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則指出,今年5月發生台北市8歲女童餓死案及一起因生父無力扶養,狠心殺害女童「恩恩」並棄屍等事件,行政院應責成「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進行調查,令列入國家人權報告。葉大華並說,監察院應主動調查台南啟智學校案,務必釐清相關業務人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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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日 星期日

自閉生 放學3度遭性侵

同校生施暴 校方沒隔離 家長崩潰

20140601 蘋果日報【周昭平╱高雄報導】

高市一所明星國中驚爆男學生遭男男口交性侵事件!一名患有自閉症的國二男生,今年一月放學後被另班國二智能不足男學生強押到廁所逼口交,調查才發現男生已是二度被性侵。未料事件還未調查完畢,3天前竟再度被暴力性侵,自閉生家長聞訊幾乎崩潰,指摘校方未做好隔離管制與輔導。校方強調,將請老師與行政人員陪同上下課。

該校老師今年一月十三日放學後,發現兩名男學生先後從同一間蹲式廁所內走出來,經調查確認,加害生因對方不懂抵抗,強迫他到廁所內幫自己口交,也為對方口交,這已是男學生第二次被這名加害生性侵。

教局已列管督促

校方事後緊急將兩人一起上的課錯開,同時找同學陪被害學生上下課,避免兩人在校園相遇。

不料本月二十八日上午約十時,自閉生疑因下課時落單,第三度被加害生暴力強拉至校內大樓角落旁強吻,甚至替他打手槍,被路過老師發現,上前喝止。

自閉生家長得知小孩3度被性侵,到校痛哭失聲,痛批校方不僅未完成調查報告,也未做好隔離及雙方輔導,嚴重疏失導致意外再度發生,很擔心小孩身心受創,對性觀念產生偏差。

面對質疑,校方強調加害生也有受教權,不可能要求加害學生轉學,已請資源班老師或行政人員陪同被害學生上下課,確保安全,也會請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協助,加強輔導。教育局則說,該校行政處理確實較慢,已列管督促,並提供必要諮商協助。

挨轟防制體系崩

對特教生在校園內遭性侵,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認為,學校應視特教生個別特殊狀況訂定學習計劃,請求專家學者協助,此事件顯示性教育仍未落實,成效不足。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劉亞平則痛批,該所學校輔導性侵防制體系崩盤,未能保障學生安全。

如何提醒身心障礙女子自保
.平常應藉新聞案例教育兩性關係
.家屬應多關心及注意其交友狀況
.若遇陌生人或有人強行意圖搭訕,不予理會,並向附近店家求救
.可讓身心障礙女子隨身攜帶哨子,教導遇緊急狀況可使用引人注意
.若家人對如何保護身心障礙女子的資訊不足,可向相關機構諮詢

資料來源: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雄市警局婦幼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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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7日 星期日

身障便利貼:盲人重建院前&腦麻女訴離判准

盲人重建院前 已設臨時站牌

2013-11-17 自由時報〔記者郭顏慧/新北報導〕

新北市好心公車司機載到一名視障乘客,要去新莊的台灣盲人重建院,徵得其他乘客同意,親自下車扶過馬路,這段愛心舉動在網路上一再轉貼,吸引萬人按讚,也引來批評路口危險;市政府交通局澄清,這是篇舊文,當地已設臨時站牌,視障者可隨招即停。

新北市交通局解釋,這篇網路PO文在今年六月就出現,網友大力表揚公車司機善行,交通局隨即檢討該路口交通號誌等相關設施,盲人重建院有不少視障者進出,搭公車常常得穿越中正與中環路口或中正與瓊泰路口,這兩處路口都已設有聲號誌,協助視障民眾安全通過馬路。

除改善號誌,六月和八月也邀集盲人重建院人員會勘研商改善措施,為顧及視障民眾需求,已在盲人重建院前設置盲人專用臨時停靠站位,搭公車不必穿越車流量龐大的中正路與中環路口、至幾十公尺外的國泰國小站牌候車,也通知行經當地的各公車路線,若發現視障者要搭車,可隨招即停。


無業夫動輒施暴 腦麻女訴離判准

2013-11-17 自由時報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

今年初才結婚的新竹市林姓男子,不僅住腦性麻痺的妻子家,從未工作或給生活費,還多次毆打妻子,甚至偷同住妻子的祖父白米與電腦,經不堪煎熬的妻子訴請離婚,新竹地院法官判准。

今年1月才結婚的洪女告訴法官,婚後夫妻與自己祖父共同居住,不料,先生林男婚後不務正業、遊手好閒,非但不給她家庭生活費用,甚至偷竊家中物品,還曾對她有肢體暴力行為、掐脖子、打巴掌,她飽受煎熬、身心俱疲。

電腦、白米被他偷走

8月起,林男就沒再回家與她共同生活,法官傳洪女祖父作證,得知他要林男出去找工作,但做沒有10天因打人家,就沒有做了。整個家庭都是靠他維持,林男還偷他的60斤白米,以及電腦,都沒有賠償。後來他氣得報警,林男在警局說要賠償,但也沒有做到。

法官問林男會不會打洪女?祖父說孫女腦部殘障沒有辦法算帳,林男確實有打她,還掐她脖子,孫女也不敢跟他多說。
法官問林男事後還有回去嗎?祖父稱林男根本不敢回去,鄰居還要打林男,因為他當初報警,林男抓他頭去撞牆壁,鄰居忿忿不平,說看到林男一定要給他一個教訓。

林男偷竊部分經新竹地檢署提起公訴,然洪女祖父在新竹地院調解時,又心軟表示願意原諒林男,且具狀撤回告訴。
法官認為,婚後林男曾不當毆打洪女,也不曾負擔任何生活費用,甚至還偷同住祖父財物,且8月間林男離家迄今,夫妻各自生活,顯然雙方婚姻生活並不和諧。

林男經地院合法通知,均未到庭,也未具狀表示意見,法官認為彼此感情已然淡漠,且與夫妻應共同生活的目的本質相違背。難以期待雙方有回復共同生活的機會,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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