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9日 星期日

北市復康巴士 業者不想續約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喻文玟、胡宗鳳/台北報導】2013.12.29 03:58 am

北市推行復康巴士多年,主要由台灣租車公司及伊甸基金會負責經營,不過台灣租車公司近來反映,經營復康巴士賠錢,不想再玩下去了,其中卅五輛月底到期,將不再續約,上月市府招標也沒有廠商投標。

隨著合約陸續到期,若台灣租車公司真的「不玩了」,復康巴士車輛數勢必受到衝擊,北市身障者恐將面臨好一段叫不到車的黑暗期。

根據公運處統計,全市二百六十輛復康巴士,其中台灣租車公司佔一百七十八輛,伊甸基金會八十二輛;身障者叫車只要付三分之一車資,頗受歡迎。

台灣租車公司總經理徐浩源表示,北市復康巴士標案合約限制多,例如復康巴士補助預算是按照國產車計價,每輛九十萬元,卻要求業者購買國外進口原裝車,每輛要一百六十萬元,價差要由業者吸收。

徐浩源指出,四年前投標時,全市車輛數僅一百六十輛,平均每輛車每天可出八至十趟車次,如今復康巴士增至二百六十輛,但身障者沒跟著增加,合約卻規定每天至少出九趟車次,若未達標就要罰;一百趟車次中,還需有百分之五是共乘,若未達標,同樣要罰。

徐浩源強調,尖峰時段的確很熱門,但離峰時段,訂車者寥寥無幾,根本達不到合約標準,每天都要被扣款,平均每月慘賠逾百萬元。

同樣經營北市復康巴士的伊甸基金會公關陳偉凱表示,要達到市府規定趟次,確實有難度,再加上油價頻漲,平均每個月約賠本十萬元,若市府能修定合約規定,當然樂見其成。

對此,北市公運處長陳榮明表示,會再檢討新合約內容,近期內也將請業者來協調研議,不會讓業者做虧錢生意。

台中市的復康巴士不收費,社會局每年編列一億一千多萬元預算,讓得標廠商支付人事、油料等成本,不會讓業者「倒貼」,今年統計到十月份,服務了近四十二萬名身障者;有許多聲音希望使用者付費,不過,社會局尚在評估。

高雄市政府經營復康巴士採「勞務」委外招標,亦即由市府提供車輛,再補助得標的伊甸基金會僱用司機與油料費;身障人士搭乘只須付一半費用。

身障關鍵字標籤 經營 社會局 復康巴士 高雄市政府 伊甸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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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8年殺3婦孺 精障男免死

首引聯國決議撤銷死刑 喪家怒:不原諒

20131022 蘋果日報【劉昌松、許淑惠╱連線報導】

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陳姓男子,十年前殺害國小姊妹花,三年前減刑出獄後,再誘殺一名林姓少婦,高院原以他八年內恣意殺害三名婦孺,惡性重大判他死刑,但最高法院昨首度援引《兩公約》及聯合國決議,禁對精障者判死刑等理由,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林婦的蔡姓丈夫昨難過表示,四歲的兒子因太思念媽媽,常請他跟阿嬤寫信給住天堂的媽媽,希望媽媽安全回家,蔡怒指:「他專殺婦孺,已給他一次機會,為何還要再給他機會?我不可能原諒他,一定要讓他判極刑!」

陳男律師高涌誠則說:「不要苛責最高法院,法官不過是依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判決。」

陳男(三十一歲)十年前,將友人一對念國小的女兒掐死棄屍,當時陳男辯稱心裡的「魔鬼」殺人,他因被鑑定有心神耗弱,獲法院輕判十二年,後因減刑在二○○九年出獄。

亂棒打死應徵西施

隔年陳男就在報紙登廣告徵檳榔西施,林女應徵卻遭陳男亂棒打死。陳男辯稱,因林女嘲笑母親,他才聽從心裡的聲音行兇。一、二審都認為,陳男八年內恣意殺害無冤仇的婦孺三人,惡性重大無教化必要,判他死刑。

但最高法院刑八庭指出,《兩公約施行法》規定,我國除適用《兩公約》外,也要參照其立法意旨及解釋,而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人權事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今年國際獨立專家審視台灣人權報告後的結論,都要求「不得對任何精障或智障者判處或執行死刑」。

最高法院認有悔意

最高法院指出,陳男犯後曾說:「除道歉之外還是道歉,母親願湊一百萬元賠錢,不奢求原諒」,看似有悔悟;且二審沒針對量刑開辯論庭就判死刑不合法,因此將全案發回更審。

廢死聯盟肯定判決

廢死聯盟昨肯定最高法院法官落實《兩公約》的決心,並呼籲「法務部長羅瑩雪須聘請專業精神科醫師,對所有死囚進行精神鑑定,未確認死囚無心智障礙前,不應恣意執行死刑,否則就是『違法殺人』。」

律師尤伯祥指出,《兩公約》已具國內法效力,聯合國相關決議也應一併遵守,未來法院勢必不得再對精障者執行、判處死刑。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這是法院依法審判的結果,但社會上對廢死仍有疑慮,想廢死還須多溝通。」


最高院撤銷死刑理由摘要

★根據聯合國依《兩公約》所做的解釋與相關決議,及台灣人權審查報告建議,不得對精神(心理)或智能障礙者,執行或判處死刑

★高院未調查被告生活背景、學經歷等量刑標準,也未針對刑度開量刑辯論庭

★高院未查明被告的殺人動機

★高院未審酌被告似有悔意,曾說:「除了道歉,還是道歉,母親願意湊100萬元賠錢」等語


資料來源:最高法院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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